FIP专题集邮展品评审专用规则
《中国集邮报》
第1条:竞赛性展览
根据《FIP集邮展览竞赛性展品评审总规则》(以下简称″评审总规则″)第1条第4款,为了补充涉及到专题展品的那些原则而拓展出了本专用规则。
用《FIP专题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来进一步解释本专用规则的条文。
第2条:竞赛性展品
一部专题展品要根据一个纲要(如以下第3.2.1条所界定的那样)来拓展一个专题,并通过其选用的邮品来显示出专题的和集邮的知识。
这种知识应该导致能够达到对素材的最好选择与编排以及相应的专题和集邮说明文字的准确性。
第3条:展品组成的原则
3.1适用的集邮素材
3.1.1一部专题展品要最大范围地使用适用的邮政集邮素材(参见“评审总规则”第3.2条)。
3.1.2每一件邮品都必须与所选定的专题有关并用最清楚和最有效的方式展示出它的专题信息。
3.2专题的处理
一部专题展品的处理包括作品的构成(题目和纲要)以及上述每个构成的详尽描述(拓展)。
3.2.1题目与纲要
题目与副标题共同界定了展品的范围。
纲要界定了展品的构成以及它的“节”并涵盖与题目有关的所有方面。它应该完全按照专题标准性来构筑。其主要的“章”和“节”的顺序应该表明纲要的拓展,而不是其基本章节的一个目录。
用FIP官方语言之一书写的题目和纲要必须展示在展品开头的一张贴片上。
3.2.2拓展
拓展就是指有关该专题的有深度详尽描述,目标是要完成一个完全按照纲要的素材编排。
详尽描述只仅能利用被邮政核准的、从以下获得的专题信息:
●票品的发行目的或邮品的用途
●邮品图案的首要和次要的组成部分
●其他邮政特征
这种详尽描述要求:
●对所选专题的充分知识
●高水平的集邮知识
●必要之处,一段专题的说明文字要确保必要的专题衔接以及提供专题的细节。
3.2.3创新
创新表现在:
●新专题的引进,或者
●已形成或已知专题的新章节,或者
●已知专题的新途径,或者
●素材的新应用
创新可以涉及处理的所有构成部分。
3.3表明集邮素材的合格性
当集邮素材与专题之间的联系不明显时,这种联系就必须清楚地说明。
第4条:评审标准
在“评审总规则”第4条中所详细说明的一般性评审标准适用于专题集邮类的独特性。
4.1专题的处理
根据题目和纲要,拓展时以及展品中所展示出来的创新来评审处理。
4.1.1评审题目和纲要时要考虑到:
●纲要与题目之间的一致性
●纲要贴片的存在
●纲要贴片的恰当与充分
●正确、符合逻辑和均衡的构成(章与节)
●涵盖了拓展专题所必须的所有方面
4.1.2评审拓展时要考虑到:
●与纲要一致的邮品正确地组合与定位
●邮品与专题说明文字之间的联系
●通过这些联系、前后的呼应、各个分支(叉)以及因果关系等来展示深度
●通过在专题范围内给每一个专题要点以与其(专题)价值相称的重要性,来考虑均衡
●有关纲要所有方面的详尽细节
4.1.3创新要根据3、2.3条来评审
4.2知识、个人学习与研究
知识、个人学习与研究这项标准要求对展品的专题和集邮的两个方面进行评审。
4.2.1评审专题知识及其相应的个人学习与研究时要考虑到:
●专题说明文字适当,简洁和正确
●素材的正确专题应用
●展示了该专题的新的专题发现
4.2.2评审集邮知识、个人学习与研究要考虑到:
●与邮政集邮的惯例完全一致
●展示了尽可能宽范围的邮政集邮素材及其均衡的应用
●邮政符合邮品的适用性
●当需要时,集邮说明文字的适用性和正确性
展示了集邮学习以及对重要集邮素材之相关的巧妙应用
4.3品相和珍罕性
在考虑到所选主题存在素材之“标准品”的情况下,″品相和珍罕性″这项标准要求评审所展示素材的质量,珍罕性以及所选素材的相对收集难度。
4.4外观印象
“外观印象”这项标准要求评审(素材)陈列的清晰度、文字说明以及展品的全面美学均衡。
第5条:展品的评定
5.1专题展品将由在该领域公认的专家,依据邮展总规则第5章第31至46条来评定(参见″评审总规则″第5.1条)。
5.2对于专题展品,特规定下列评分标准以引导评审委员会对展品均衡地进行评审(参见″评审总规则″第5.3条)。
处理35分
题目和纲要15分
拓展15分
创新5分
知识、个人学习与研究30分
专题的15分
集邮的15分
品相和珍罕性30分
品相10分
珍罕性20分
外观印象5分
总计100分
第6条:最后条款
6.1
如译文产生歧义,以英文文本为准。
6.2本《FIP专题集邮展品评审专用规则》已于2000年10月4日在马德里召开的第66届FIP代表大会上通过。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