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各种国际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都有各自的章程、制度和规则,其成员同时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威望和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和巩固,不仅仅是因为中国在国家经济建设上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还在于中国历来以十分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各种国际组织,对自己参与或承认的国际组织的相关制度、规则予以全心的关注,认真履行义务,兑现各种承诺。对于某些保留意见,则公开声明,明人不办暗事。中国人说话是算数的。
但是,使人不可理解的是,中国邮政的某些发行政策,于《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国集邮公德准则》而不顾,置若罔闻而一意孤行。以发行“量少”品种为例,就违背《准则》之第4条规定:“对于发行的每套邮品,邮政当局应保证:发行量以满足可能的业务需要及可预见的集邮活动的需要。”此规定明白而十分具体,不存在因规定抽象而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的情况。规定的针对性很强,其锋芒所指是包括“量少”的。
以救市和刺激人们的集邮兴趣为由,自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频频发行“量少”品种,至今已发行13种之多,其中包括2000特1“回归双加字”(1月1日发行,发行量500余万)、“春节”小版张(2月29日,50余万)、“展望21世纪”版本册(经批准由总公司制作发行,6月1日,25万)、“小鲤鱼”小本票(8月8日,320万)、“奥运会”双连张(10月31日,100万)、“神州”小版张(11月20日,98.85万)(以上为2000年发行)、“辛巳蛇”小版张(2月15日左右亮相,166万)、“水乡古镇”小本票(4月7日,550万)、“端午节”小版张(6月25日,130万)、“建党”小版张(7月1日,160万)、“申奥成功”小版张及三连张(7月14日,240万及150万)、《昭陵六骏》小版张(8月28日,130万)。后边计划还有“白娘子”小本票等。
2000年11月某负责人在一次答记者问中称,“发行‘量少’品种,多数集邮者持肯定态度”,既为发行辩解,又为继续发行定调。那么为什么要对是否违背《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国集邮公德准则》之精神的问题进行回避呢?至于说“多数集邮省持肯定态度”是不真实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试想,绝大多数集邮者平价得不到的“贵族邮品”,多数对其持肯定态度简直是天方夜谭!
联合国第26届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万国邮联于1972年4月13日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为中国在万国邮政联盟的唯一合法代表。作为万国邮政成员国理应认真遵守万国邮联的各种规则,但是事实并不完全如此。
万国邮联国际局局长托马斯·维利光生说过:“应该谨防那些追求利润,不顾公共服务而损毁邮政网的尝试,否则会给邮政带来灭顶之灾。”为了规范世界各国、各地区邮政部门的邮品发行工作,保证世界性集邮活动的健康发展,有关国际组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劝阻和抵制邮品发行中的不道德行为。万国邮政联盟、国际集邮联合会、国际邮商协会联合会在1983年11月举行的集邮圆桌会议上,向各国和各地区邮政部门提出了“八条集邮道德标准”,其基本内容是“不应超出邮政的实际需要,专门为商业利益发行邮票”。在1989年召开的万国邮政联盟第20次代表大会上,制定了适用于各会员国的《集邮公德准则》。
《 集邮公德准则》公布以后,国际集邮联合会、国际邮票目录出版者联合会三大机构公布了一批违反《准则》的有害邮品名单。国际集邮联合会还规定,凡公布的有害邮品,从1991年1月1日起,严禁在任何国际集邮联合会赞助的正式邮展中展出,正式发行的目录中也不予刊登。可惜的是10多年过去了,尚未公布新的名单,而且不是以万国邮联的名义公布,影响了权威性,使一些邮政部门有空子可钻。但不管如何,“真理”是明摆着的。当前,集邮队伍继续萎缩、集邮市场冷清萧条依旧的情况下,我们对于种种救市措施、对于“量少”邮品的发行政策,是否该是认真而全面地反思的时候了?
谢元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