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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创新”不要“创造”
   
             
韩满琦 中国集邮报

  吴书庆先生在《塔氏家族》邮集中使用“各种形状”的邮票来说明“塔的平面形状”,用“各种材质”的邮票来说明“佛塔的建筑材料”,我觉得不是创新,已经是创造了。

  什么是创新?《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说“指创造性;新意。”创新不是抛开规则,也不是任意发挥。在新规则未出台以前,只能按照已有的规则来办,否则就算违规。创新也必须有一定限度。比如,塔是木制的,我是不是可以用任何一枚邮票来说明塔的材质呢?因为所有的邮票都是来自木材啊!可是如果用了,集邮者肯定认为不恰当。同理,用形状来说明塔的形状也是不可以的,比如圆塔,塔的形状不像一般圆形邮票那么规则,用正圆来说非正圆本身就是不恰当的。

  规则中说“适用的,邮政的”,“适用的”就很值得研究,并不是所有与邮票本身有关的信息都可以用于专题,而是“有效信息”。哪些属于有效信息?主要是图案信息、齿孔信息等,这才是适用的、邮政的最好诠释。所以,在制作竞赛性邮集时,不可以有超前意识,不可以创造,只能在许可范围内有原则地创新。

 

(本栏目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CPI网站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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