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1月6日,日本邮政进行机构重组,将邮政省、总务厅等合并成总务省。在总务省内设邮政企划管理局和邮政事业厅,实行政企分开。邮政企划管理局主要承提邮政的政府管理职能,邮政事业厅主要承提全国邮政的经营管理职能。
2002年9月,日本参议院通过了《日本邮政公社法》等4项与邮政有关的法案,使日本的邮政改革又迈出了一步。《日本邮政公社法》规定,日本邮政公社将于2003年4月1日成立,它是自负盈亏的国有公共公司。其目标是提供全面的、迅捷的函件和包裹寄递业务,简单、安全的储蓄业务和汇兑业务,简易保险业务,并保留普遍服务。同时获得参议院通过的《信函投递法》,允许民间企业进入以前由国家垄断的邮政业务领域,但是规定当民间企业进入全国邮政服务领域时,必须在全国设置邮筒,每周投递要多于6日。
日本邮政公社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房地产税减免50%,所得税务征,但要缴纳消费税和营业税。邮政公社将通过收支平衡的原则确立资费,但是第一类邮件及第二类邮件的资费要经总务大臣批准。另外,邮政公社自己负责发行邮票,但要经过总务大臣认可。目前日本邮政公社还没有上市的打算。
《日本邮政公社法》通过后,《日本邮政法》除作部分修改外依然有效,邮政公社、私营公司经营邮政业务时都必须遵守。邮政公社必须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这是《日本邮政法》所规定的,总务大臣要监督邮政公社履行法定义务。
2003年3月20日发行的纪特类邮票《世界遗产》和3月24日发行的乡土邮票《金刀比罗宫》,成为日本邮政事业厅发行的最后一套纪特类邮票和最后一套乡土邮票。2003年4月1日,日本邮政公社将发行《日本邮政公社成立纪念》邮票。
《中国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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