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警史溯源
在我国,警察的历史可追溯至夏商时期。到距今两千五百多年的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已有了类似现在治安管理的职能分工,设置有司民(户籍)、司稽(捕盗)、司寇(刑狱与纠察事务)等相应的官职。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建立了更为先进的封建统治制度,并在县乡两级创设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专门警察机构——亭,专司缉捕盗贼和维护治安之职。
汉高祖刘邦也是警察出身,曾任秦末基层治安机构小吏——泗水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