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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1898—1969)湖南宁乡人,1898年11月24日出生,曾用名胡服。青年时代,在湖南长沙高等中学读书。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等职。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56年,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后又当选为政治局委员、常委、副主席。在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都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兼国防委员会主席。1956年,他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政治报告中,主张在中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绿建设上来,集中力量提高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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